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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经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决定的重大事项:
㈠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
1、研究部署本系统改革、发展工作;
2、研究部署本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3、研究本系统涉及全局性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
4、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中心工作的实施方案;
5、研究对外发布的公告、通报和行业管理规定;
6、研究重要的对上工作请示和汇报。
㈡本单位的权力配置,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1、研究局机关及所辖单位职能职责的调整;
2、研究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
3、研究局机关科室设置、职能职责分工与调整以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定岗定责;
4、研究局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二级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5、研究局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班子成员的补充调整。
㈢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罚、返聘等问题
1、研究本局机构人员编制计划和临时用工计划;
2、研究局机关科级、所属单位正科级干部的录用推荐和任免调整;
3、研究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推荐和调整;
4、研究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推荐处级干部人选;
5、研究局机关干部、职工受本级或上报上级机关给予奖励或处分、处理及解除处分、处理;
6、研究本系统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和落实。
㈣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开支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
1、制定年度预算、审核年终决算;
2、审核年中预算执行情况;
3、审核局机关2万元以上、所属单位20万元以上兴建、添置、处置固定资产等经济项目;
4、批准局机关2万元以上的单项开支;
5、研究批准5000元以上对外捐赠、扶贫、救助等社会公益支出;
6、研究市城区广告拍卖、城区客运、渣土车额度管理、占道管理等其他重要经济活动事项。
㈤本单位工作制度、程序的制定与修改
1、制定和修改本局工作制度;
2、审核本局所属单位重大的工作制度、规定。
㈥上级有重要指示且需研究议定贯彻方法的问题
1、研究落实上级机关、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实施方案;
2、研究代上级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
㈦事关本地区、本单位所属范围内改革、发展、稳定问题及有关重大事件的处理
1、研究部署本系统维稳工作,研究本系统涉稳重大问题的处理;
2、研究部署本系统市容市貌重大整治方案,研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3、研究部署本系统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及善后处置;
4、研究部署本系统重大信访事件、重大伤残事故的处置;
5、研究部署本系统其他重大事件的处理。
㈧其它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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