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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 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http://www.hncdcg.com    

                常城管〔2008〕8号

市环卫处、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市客运处,步行城管理办,局属各科室、大队:

   《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望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07]1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行行政责任制,现就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推行行政责任制,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努力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城市管理水平,为优化我市的经济发展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行政审批制度

    1、加快行政审批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由法规科牵头,本局具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各部门及政务中心窗口配合,继续清理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逐步将行政许可项目减少到最低限额,对依法依规予以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要明确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同时加强对非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和监管。

    2、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时效。由法规科牵头,本局具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各部门及政务中心窗口配合,实行行政许可办理相对集中制、管罚分离制及所有行政许可项目一律进入政务中心受理制,严禁“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行为。

    3、推行审批公开,强化有效监管。由法规科牵头,人事科、监察室和本局具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各部门及政务中心窗口配合,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宣传厨窗和墙报等载体公开行政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和审批时限,实行“阳光审批”。建立审批人员轮岗制度,且负责审批事项的科室责任人任职时间满3年的应予轮岗,满5年的必须轮岗。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目录管理、主体资格、绩效评价、投诉举报等相关配套制度,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实施后的监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实施《行政许可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坚持规范执法。由法规科和财务科牵头,局属二级机构及各大队配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标准、规范、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寓执法于服务之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下达罚没指标,杜绝一切执法创收行为。制定并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制度,积极推行综合执法制度。

    2、坚持公正执法。由法规科牵头,人事科配合,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与培训,促进文明公正执法,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发生。

    3、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由监察室牵头,各单位受理举报投诉的工作部门配合,建立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投诉必查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规范行业协会管理

    由局办公室牵头,监察室、人事科、财务科、广告科、环卫处、客运处配合,对城监协会、广告学会、环卫协会、公共客运协会进行认真清理,坚决做到人员、经费、职能、名称和办公场所“五脱钩”。

   (四)加强配套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高效协调工作机制和年度考核制度。由办公室牵头,人事科、财务科、监察室和直属机关党委配合,负责督导局属各单位认真履行好服务经济的职能,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努力降低行政相对人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单位经济成本。制订相关考评办法,加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

    2、建立投诉受理和案件处理快速反应机制。由监察室牵头,各单位受理举报投诉的工作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和经济环境监测网络,充分发挥“城管110”举报中心和特勤中队的作用,全面实行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有报必查、查必到人、违者必处。各单位接到投诉后,应及时查办,不得推诿、拖延。

    3、实行优化经济环境民主评议机制。由监察室牵头,法规科配合,切实加强对各部门的行政效能监察,督促其规范程序,依法行政,提高效能。

   (五)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单位、本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负总责,其履职情况将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2、强化责任追究。由监察室牵头,人事科、法规科配合,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实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部门责任制、领导责任制、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行政问责机制。

    3、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杨 易;副组长:张 军、胡万联、沈英鹏;成员:龙旭光、熊泽义、龚霞波、蒋劲松、刘开桂、赵德波、牟利民、杨金伯、张 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万联(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万后铭、赵立文、袁 欣、粟金钟、王 敬、李仁德、熊仁彪。

    三、实施步骤与工作要求

   (一)工作步骤

    2007年12月,明确工作机构,编制工作方案;
    2008年1—3月,各单位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各项制度,并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3—5月,针对前段运行情况,听取意见,改进方法,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4—9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导、巡查,推介典型经验,通报典型事例与案例;
    10—11月,总结、评估与考核检查。

   (二)工作要求

    1、优化经济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在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实施情况由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日常工作由督察室、法规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共同实施,并加强指导和组织效果评估。

    2、优化经济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列入各单位和部门的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严格实行行政问责。

    3、优化经济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具体抓好各阶段活动,并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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