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环卫处是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城东、城南、城北、城西、三岔路、德山6个环卫管理所和专用车辆设备管理所、市容监察大队、垃圾处理中心共9个二级机构,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督导科、规划建设科、渣土管理办公室6个科室,所有二级机构和科室均为正科级。全市现有环卫从业人员1958人,集装箱式垃圾中转站35座,压缩式中转站7座,各种环卫车辆87台,主次干道设置果皮筒1654个,公共厕所174座,建有9层面积达11300平方米的办公综合大楼。目前城区共有垃圾处理场2座,日清运和处理垃圾560吨,日清扫面积420.6万多平方米,其中日机械化作业面积164.3万平方米,机械化作业率达39%以上。
常德环卫事业的飞速发展,促进了城区卫生面貌的显著改观。1984、1986年,常德市夺得全省地辖市环卫检查第一名;1995、1998年,被国家建设部评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1999年,被省文明委评为全省首批文明城市;在1999年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中,环卫项目分列全省第一,总分列全省地级市第一,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全国卫生先进城市”。此后两年,连续名列全省第一。2002年,常德市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目前,全体环卫工人和全市人民一道,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领导下,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新的“四个城市一起创”为目标,在新世纪把常德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秀的全国一流城市!
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实施对城区环境卫生的具体管理工作。
(二)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需要,负责对城市公用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统一设置和管理,并参与或监督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对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和设置。
(三)负责做好城区主次干道、广场与公共水域的清扫保洁工作,收集、运输和处理城市生活废弃物。
(四)负责对为纯居民户环境卫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清扫单位进行统一管理。
(五)负责对城区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与废物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并及时进行运输和处理。
(六)协助市城市管理监察部门搞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察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36—7716997